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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问下我在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当时老板说试用期是3月,之后涨工资并且缴纳社保,到了3月后,老板开始各种理由挤兑我,没事找事,像是要辞退我,理由就是我工作不得力,我觉得就是要面临涨工资和缴纳社保,他想推脱,当时并没有和他签署任何劳动合同,问下我如何维权。怎么证明我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目前这个代理点只有我自己。

劳动纠纷
2019-08-04 20:29: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提供工作证、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维权,可提起劳动仲裁。 
    追问:但试用期快到差几天,我正好工作失误,这样也可以维权么?现在老板以这个理由辞退我,但我觉得根本就是推脱责任,因为3月到了,不想涨工资,缴纳社保,不过我确实也工作失误,这种情况也可以维权么
  • 1、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算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份合同原件。 2、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的,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劳动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加班工资,但不能直接以此为理由解除合同,如果因为你在未解除合同的情况下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要求你赔偿。 3、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你可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提前申请,实际上班的工资应当支付给你,不给工资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望采纳!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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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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