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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委托第三方销售房子的时候,把商办楼包装成公寓房出售,同时发放传单和广告资料,售房处有样板房,装修效果模型。楼盘交付的时候告知是商办楼不能装修住人,合同上写的是商办楼,签合同的时候有人发现写的是商办楼问销售能不能住人,销售忽悠人说可以住人。总共涉及几百户人家。合同最后一条注明:房屋交付以合同实际情况为准,乙方承诺不以甲方的销售宣传资料为准。我想咨询一下。第一;开发商是不是够成虚假销售或者是欺诈?第二;我们应该怎样维权?第三;是不是最后一条可以免去开发商的所有欺诈行为?

房产纠纷
2019-01-15 14:14: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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