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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 买房人(以下称乙方)卖方权力人称甲方。 乙方于2006年7月于甲方权利人的儿签了购房合同。8月办理出让手续在房交所签的字。由权利人的儿媳签的字。权利人之妻盖的手印。权力人儿媳签的是权利人和权利人之妻的名字。乙方没有权力人的收条。始终没有权利人的签字。但乙方已取的新的房地产证。并在县交易所已登记备案并归档。成为新的权力人。 问甲方以妻子和儿媳背到自己卖房产为由想追回房地产是否有理?甲方想追房地产应该向乙方追还是向甲方之妻追,还是向房交所追?乙方是否可以起诉甲方之妻和儿媳欺诈?或者要求甲方之妻赔偿?乙方现在该采取什么对策?

房产纠纷
2006-09-04 04:22: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其实我不该犯此低级错误。我9月分就要考注册资产评估师。我刚完经济法部分。我记的现在过付时只要一方就行,忘记了最重要的要权利人签字。我是点型的一知半解。
    因为权利人的儿媳在房管所有同学。22日看房交定金她23号就把手续办完了。我以为她要一月才搞定。我23号才查看关于房地产的注意事情。24号忙到起筹款。25号慌慌张张的11点半签的字。权利人子妻盖的手印。第二天我就拿到证了。从看房到拿证3天。太快了。房管所的人太不负责了。拿给我的证居然没有县国土资源与房管局的章。我去查档案时行政审批中心管房子的人才给我说最重要的章都没盖。没的章就没效。我赶紧把章盖了。把档案复印了。才发现此问题。脑袋不够用。
    我原先也以为有证就稳妥了。后来我发现共有人擅自(从法律关系上来说。其实权利人知道)处理。(最坏最坏)可以按无效合同处理。权利人装怪起诉到法院说他不知情。要求撤消合同。法官收了黑钱。判撤消合同甲方返还购房款乙方返还房产。税票上写的成交价是8万。实际成交价是10万。我父母可是农民。我才23岁。我于我们家庭来说是天文数字。按返还可能只返还8万。备案合同上也是8万。我现在装修都不敢装。想等半年用同样的手法把他卖掉。我新的房管证上有2个权利人。我只让一个签字。或者等2年普通诉讼过了在装修。但我看到民法137条有20年的时效。
    我现在喊权利人签合同或者签同意书。如果他不签。我可不可以告他的儿媳欺诈,给定金时签的是儿媳本人的名字。而儿媳根本就没有房产。我当时房产证和身份证都没看就签字拿钱了,我提前还写了买房一步一步的程序,注意事项。简直中邪了。犯最低级的错误。办完过俯后。交尾款居然没要收条。太大意了。故意整我我起不是死定了。事后想起来都害怕。现在我想把法律关系整得天一无缝。原先我把卖房者想的太好了。现在我把卖房的想的太坏了。我是不是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 我该补办什么手续?成为无法律漏洞的手续。
  • 你的房产证都有了,还补办什么手续啊?签字什么的都已经成历史事实了.
    个人意见:房产证书是你对房屋合法所有权的依据,对方想推翻比较困难.
  • 构成表见代理,另外如果没有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名,房产是如何过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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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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