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企上班十年,因调动岗位不适合,我主动辞职有补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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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到岗,不能认定为旷工。要看你在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如遇本人繁忙可请稍后再拨)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来律所与我当面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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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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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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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公司不得单独变更职工岗位,需要与职工意见达成一致,否则只能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算,支付一个月补偿金。不满6个月,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不要主动辞职,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要求工资给与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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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