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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因为营利部门业务不达标要辞退,但本人并不是业务员,有口头通知可能要被辞,但是没有书面通知,现在通知已经提交离职流程,在询问赔偿问题时,说因为没有业绩被辞是没有赔偿的。本人已签约三年劳动合同,并且转正,工作满六个月。可否申请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3-23 20:50: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你可以申请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追问:在协商赔偿这件事,领导说如果我坚持要赔偿,就要拿我平常的考勤记录说事,说我算自动离职,我们平常是签卡的,到月底签一次,而且我平时确实是没有准点按时到公司。他说要把我这个月的考勤卡拿回来,重新做。而且他说我工作时间去找工作,面试,但是这是他之前我们开会的时候允许的,可是没有证据能证明。这种情况我坚持要赔偿还有可能吗?
    追问:领导说部门解散是我工作不力,但是业务部门没有业务跟我一个策划助理有关系吗?我并不是业务员。而且他说要重新做我的考勤,这样算我旷工,然后公司跟我自动解约,并且没有工资。这样可以的吗?
  • 劳动法辞退补偿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以二倍的工资补偿,试用期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以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年按一年,不到半年按半年,来进行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员工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和单位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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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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