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家庭成员有公公,婆婆,我老公,我自己,孩子,老公弟弟…我和我老公结婚4个月我老公因车祸离我而去…当时我已经怀孕2个月,我想给我老公留个后,我坚持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出生后我们村里开始拆迁,我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个说法,反正分了两个户型,一个户型250平方…一个户型被我老公的弟弟签了…另一个户型被我公公签了…他们合伙把我孤儿寡母赶出家门,什么都没有给我和孩子留…我去政府闹了好几年,最后把合同拿出来让我看了看,户主是我公公,家庭成员婆婆,我和孩子,他把我孤儿寡母的赶出去,霸占着我们的这个户型给他老二留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想请问当初分户型是依据什么分的户型…是哪个部门决定的户型分配权…这两个户型到底是分给谁的…公公都56岁了难道还能享受户型!请问我接下来该怎么办!!!跪求解答……好人一生平安……

房产纠纷
2019-07-30 11:2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去起诉处理,要求属于你们的份额。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 1.依据《物权法》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2.如果房屋是由男方父母在世时修建的,那么男方父母对房屋拥有所有权。3.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4.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两个姐姐和男方肯定是继承人,如果抱养大哥时进行了收养登记,也可以继承。依据该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5.如果男方父母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依据法定继承规则,男方继承了房屋部分遗产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方离婚后有权要求分割拆迁补偿。6.如果你购买的物品是用婚后的共同财产购买的,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7.如果男方吸毒卖掉的物品是你方的婚前财产或者你专用的生活用品,对方侵害你的所有权,有权要求赔偿。
  • 你好:看手续了,请律师帮忙解决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