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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把房子给我弟弟了。现在他不养老人了。问能把房子要回来妈?

房产纠纷
2019-02-21 00:16: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果老人房子赠与你弟时是以赡养老人为条件的,且有相应证据,原则上可以追回。另排除房子问题,任何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追问:分家时他一间我一间,等我父亲百年之后房子他先要。不要的话我要。给对方1000元钱。他还没等我父亲百年就把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还不养我父亲。问能要回那二间房子吗?过几天打算起诉他。
    解答:你弟对老人有赡养义务,如不履行此义务,老人的房产赠予可以撤销。
    追问:如果起诉他要房子得找律师写诉状,还是直接到法院?我父亲82岁了。怎么办?请律师给讲讲怎么办?谢谢。
    解答:如果起诉,需要递交书面诉状,证据清单和各类证据,如证人证言等,另需提交老人本人的个人资料和委托手续。建议和律师联系办理。
  • 房子的产权认定是以签订合同为准,不是以获得房产证的时间为准。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若是婚后买的,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  赡养老人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义务,不分儿子和女儿。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在物质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我国从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多个法律规定了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 房产一人一半 协商不成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 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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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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