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叔收了我的全部购房款,并写有过户委托书,却恣意拖延不给过户,更甚者,他将这套我付了款的房子过户给了他的第三任妻子。
他的过户有法律效力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力?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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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已收到您的咨询,根据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过户给他的妻子,是有法律效力的。
另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您和小叔的过户委托书,需要判断是否满足合同要件,如果满足,也有效力。
您可以以房屋买卖纠纷为由起诉小叔单方面违约,请求法院判决返还购房款及利息。也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由,请求法院判决他的过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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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过户行为有法律效力,你们之间的购买合同也有法律效力,您可以起诉您小叔,要求退还全款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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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亲属之间涉及不动产(房子)的买卖也应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办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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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你的房子。建议尽快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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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第三任妻子是恶意第三人,过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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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不成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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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亲属之间涉及不动产(房子)的买卖也应签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办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你可以对小叔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撤销他将房子过户给其第三任妻子的交易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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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侵权 搜集证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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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协商不成 及时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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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当时有签订买卖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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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主张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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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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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