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妹妹准备买房,并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她当时没钱,我帮她把钱付了,开发商给我开了收据。开发商现在要交房了妹妹又不给我还钱,我可以把房产证办成我的吗?

房产纠纷
2019-06-07 02:51: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你这和诉求目前无法实现,如果签订合同的人是您的妹妹,那她就是合同主体,变更合同主体需要多方同意签订新的合同。合同变更之后才能进行房产证的变更。如果有借条或者转款凭证可以向你妹妹主张债权
  • 关键是合同是谁签的?——如果合同的乙方、交款票据中均是你的名字,那就是你的房子。反之不可,可以起诉你妹妹要求归还欠款。
  • 开发商逾期交房的,需要按照购房合同里的有关约定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的。一、交房指的是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内将符合约定交付条件的住宅交付于买受人的行为。该合同约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志着小区物业管理建设正式启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用户共同管理和相互监督局势已然形成。二、具体的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三、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房产买卖过程中,开发商违约同样适用:
    (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 开发商逾期办不到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