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11年5月工作,但是没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保,直到2017年12月才签定劳动合同,2018年2月办理社保。请问:双倍工资如何补偿,或补偿几个月双倍工资?

劳动纠纷
2018-12-18 10:27:3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双倍工资赔偿。。。。。
    追问:哪有什么赔偿?几个月赔偿?
    解答: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了,没有双倍工资的赔偿。
    追问:那2011年5月至2018年前社保能补交吗?
    解答:社保要求可以主张,要求补办社保,但能补交上前一年的社保,还很难说。
    追问:关于双倍工资,问题关键是像这种在单位工作我是第一次工作,以前是自己做点小生意,第一次在单位上班,由于初来乍到,社会经验不足,不知道有劳动合同和社保,本人2011年5月工作,直到2017年11月份我媳妇上班办理社保,我才知道单位有社保,后来我在网上看了一下,办理社保需签劳动合同,这才完完整整知道:在任何单位工作需要签劳动合同和社保,劳动法有这么一条规定:劳动者即日起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从内,才能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问题关键是前面也说了,由于第一次在单位上班,且是初来乍到、社会经验不足,对单位的劳动合同社保不知情,这也就导致了刚开始一年以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劳动仲裁,直至第7年才知情,要不是我媳妇办理社保,我还不知道蒙到鼓里到啥时候,我媳妇也是第三年才办理的社保,我觉得由于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了一年以内申请劳动仲裁责任不在我,我觉得应该主张支付每个月双倍工资,并且办理社保。
    解答:你有权申请仲裁,但应该是在入职后的一年之内申请,即不超过12个月之内提出申请仲裁,法律才会支持你的诉求的。
    追问:即然劳动仲裁一般时效失去了法律效率,那我可否起用特别时效来维护我的双倍工资权益???
    解答:你双倍工资的诉求实现不了,仲裁不会支持这一项要求的。
    追问:我想委托你替我打官司,请问律师费多少钱?
    解答:400O元。。。。。。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补交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如果单位不但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反而解雇你,那么你还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发生争议,由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处理。单位不执行劳动部门监察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需要你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如有需要,可电话咨询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4、《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2月14日到该公司上班,5月10日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二倍工资,也可要求公司补缴纳社保费用。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可以要求补足试用期的工资。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作出罚款。 若公司以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开除员工的话,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单,开除是不能得到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