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买个房子,房产证上是男房主的名字,妻子来签的合同,丈夫也同意了,后来丈夫又反悔了,没来签字,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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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让对方出具授权委托即可,如果没有委托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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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自当事人达成意合签字即生效。虽然未付房租和定金也属于合同成就,签订合同后一方反悔(在相对方不同意撤销合同时)即属于违约行为,须承担相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赔偿。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一般无法解除合同。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出租人坚持,仍然可以依法请求承租人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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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房屋产权人或者持有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合法有效,反之则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承租人与出租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合意,从而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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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哪些情况下不能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呢?
1、按揭房不能加名字,必须要把银行的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名字变更。但是如果是刚买了房,还没有办理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直接去找开发商,在合同上加名字。
2、抵押房不能加名字,如果是全款买的房,但是将房子抵押出去了,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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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必须补充证据,证明对方的丈夫同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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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