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工作期间被电击,出院以后医生开具了休息六个月的证明,在六个月休息期快到之前,我父亲在去单位上班前几天,去医院复查了,医生建议再多休息一个月,单位认为这一个月不再属于工伤假期,只能属于病假,这个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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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你方可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交通费,造成伤残的还可增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金额需要结合伤残等级、工资、年龄、是否有被扶养人、地区等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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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以受伤部位作为停工留薪期计算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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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走了工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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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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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视具体伤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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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针对特定的伤情有固定的停工留薪期间,停工留薪期间完毕后就只能以病假计算,但病假期间也是有病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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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