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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于今年6月21号进的一个小公司,说试用期三个月,但在本月19号有找老板面谈,不想做,想做到月底走人,当时没交辞职报告,老板表面是同意了,叫我带了一个同事,我也带了上手,但今天老板却以没交辞职报告为由,不给我走,叫我在带多那个同事15天,工作其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买社保,我现在该怎么办??求助

劳动纠纷
2018-10-26 12:56: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间双方都可以随时表明不建立劳动关系,也就是说你可以随时走人,但工资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不再回复
  •   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的处理方式是:

      一、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工资。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后,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依照法律辞职后,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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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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