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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中介介绍购买一套二手房,交纳了5000诚意金,支付给房主1万定金,签订了一个新环境中介的样板合同,上面主张只要我与房主签订合同就视作中介完成合同协议需要支付全额的中介服务费(3万元),若由买房原因不买了还要赔偿中介卖方的1.5万损失。后面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比较了房价之后发现隔壁小区的一手房都比这个二手房便宜,就放弃购买了,诚意金跟定金都不追回了。结果中介起诉了我们,这样的情况我要如何应诉?难道合同明明没有履约完成,我签订了一个不合理的条款就应该要按照对方的屋里要求支付全部金额的服务费吗?请各位律师帮我参谋一下好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8-24 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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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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