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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我的房子是2008年的危房改造,当时我把老房子的宅基证和修建新房屋的申请一起交到农村地方国土所,到现在也没有拿到新房屋的宅基证,我去国土所询问,他们让我补交申请,申请补交后他们到现场测量说我的房屋建筑面积超了,实际没有超平方,到现在仍然不给我办理宅基证,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8-11-21 16:24:2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认为行政机关有错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 如果是二手房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详细说明:
    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土地规划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权证的编号),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成交的价格及支付方式,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根据新的国家级标准———《房产测量规范》,10种情况下建筑面积不计算。  10种情况包括:  1.层高小于2.20米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地下室、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  3.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平台及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6.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建筑的房屋;  8.活动简易房屋;  9.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10.据了解,新的房产测量规范将按精度等级不同,分别允许误差范围为±0.26、±0.6、±1.4,而旧标准允许面积测量误差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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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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