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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在深圳工作,现公司要求到东莞工作,公司要重新签东莞的劳动合同,且深圳这边的工龄全部清零,公司也不补偿,这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18-07-19 17:38: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这样明显不合理。二、公司搬迁到市外,如果员工不愿意前往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三、如果重新劳动合同,工龄全部清零,公司也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四、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不到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作时间短于6个月,补半个月工资。四、如需进一步咨询,建议电话联系专业律师。
  • 您好,你可以不同意,不搬去东莞,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追问:是这样的,我本是公司生产部人员,后因公司内部招聘到另一个部门,当时调到这个部门的时候,就有说要去东莞工作的,如果同意就调部门,所以当时就同意了,但当时东莞工厂一直没有进展,到现在才又说起些事
  • 不合理,需要补偿工龄再重新签约
  • 不合理,可以与公司协商一次性补偿,或者在新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 不合理!可要求工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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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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