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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因为我明年就要结婚了,所以我们打算年底买房,想知道契税新政策2018会免吗?我听朋友们说2018年房屋的契税可能会减免,但是我们也不知道具体政策是怎样规定的,所以我就想要问一下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

房产纠纷
2018-12-16 04:58: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交纳税费将按新标准执行新标准将使本市房屋交易中契税和营业税的征收标准进一步统一。即凡符合普通住房三项标准的房屋交易契税一律按照1.5%征收,二手房交易中符合以上标准并且交易间隔在5年以上的房屋可以免征营业税;而不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住宅,其交易契税将按3%征收,其中间隔5年以上交易的二手房,还应按两次交易差额交纳相应营业税。谢谢。
  • 你好,目前没有减免的通知。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 如果买卖合同没有具体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双方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费。无法起诉,如果有约定,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契税征税条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契税是以 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不同城市的购房契税收缴也不一样。
  • 1999年8月1日后购买(以合同日期为准)的空置商品住房(是指限于1998年6月30日前竣工,1999年8月1日前未售出的普通住宅、别墅、度假村等)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免征契税。
    2001年国家下文,购买空置普通住宅免征契税政策延至2002年12月31日;
    购买空置商业用房、写字楼的,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契税;
    购买空置别墅、度假村的,自2001年1月1日恢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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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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