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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刚刚毕业的博士,虽然已经30多岁了,但是还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最近刚刚到一个世界500强的企业去上班,但是那个企业的人事部经理跟我说要先约定一个试用期,并且还没有劳动合同,我想请问试用期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现在能不能够去劳动局举报呢?

劳动纠纷
2018-06-30 21:57: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得和你不签订试用期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你现在应该尽快让公司和你确定劳动合同,单位不签订,你可以保留你上班工作的相关证据,你可以让单位支付双倍工资。适用条款是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单位没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的,你可以打12333劳动部门的专门电话进行投诉。
  • 你好,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就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自第二个月起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试用期也应当签劳动合同,并且应当为劳动者缴纳保险。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要求补交保险,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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