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领失业金,这个月公司只给我交意外保险,下个月还可以领失业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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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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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⑴用人单位办理解聘备案,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失业保险金资格和月数。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报送的解聘备案材料,审核单位和个人参加并缴纳失业保险情况,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失业人员解聘备案手续,同时,按照国务院、省、市失业保险政策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职工本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3)已解聘备案的人员应持《参加职业指导和失业登记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统一的职业指导。
(4)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登记的同时,可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确认书》,由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五市就业服务中心核准其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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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保险的赔付标准:
1、医疗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会给付定额的医疗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2 、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
3、死亡给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4、停工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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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金的手续: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
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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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