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工作近六年,近几天接到公司电话通知决定让我更换部门并只发原工资的60%,期间没有征求我个人意愿,公司其实就是想让我自动离职。我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给我交保险已经有近5年时间了。如果我离职,这种情况公司应该补偿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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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认定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在未与你协商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调岗,不符合法律规定。其次,调岗降低了你的工资收入,也属于违法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可致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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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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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补偿您的损失,具体补偿项目及情况,可直接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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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满一年未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未经与你协商调岗且降低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注意收集证据。可以走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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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