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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到了退休年龄55岁了,但我才交了10年的养老保险,我能补交5年办退休吗?

劳动纠纷
2018-08-01 21:34: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继续缴纳,有关途径、方式可结合如下规定自主确定:
    1、《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这个你应该清楚就不解释了
    2、《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根据该规定,结合你说的已参保五年的信息,你妈妈可以继续缴费5年,然后再一次性缴纳距离15年所欠的年份。
    另外:第三条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追问:我是今年55岁了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只交了10年差5年的保险费,我没有工作都是自己打工交的保险,现在身体健康也不算好,我应该怎么办?
    解答:您的意思是没有钱交是吗?具体情况您可以去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详细咨询,而且可以去民政部门问一下,能否给予一些补助。
  •   办理退出保险的手续如下:  1、退保人要写一份退保申请,写明退保的原因,并附带相关材料,如升学、招工、户口迁移等材料,到乡管理机构办理手续。  2、乡管理机构要对其有关证明审核,并签署意见,与申请退保者的缴费证、缴费记录卡一起上报县级保险机构。县级保险机构要再次对上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退保条件者,要为其核算退还的保险金数额。  3、按民政部[1994]39号文件精神,退还正常退保者和非正常退保者的保险金额,要按照不同的标准来计算。对正常退出保险者,按年复利7.5%计息退还个人。集体对其补助部分,在扣除管理服务费并按年复利率7.5%计息的基础上,由各地视情况决定退还个人的比例。集体补助不退给个人的部分,记入基金。对非正常退保者,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本金,集体补助部分的金额,根据不参加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记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记入基金。
  • 养老保险中断缴费后要办理补缴的手续不是很复杂,补缴人持《失业证》或《解除(终止、中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缴,可直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缴费。补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费,个人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上年度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具体可以到相关社保办理窗口咨询了解。
  •   养老保险退保金怎么算,  (1)正常退保:保险对象户口迁移而迁入地未建立农保制度、农转非或在缴费期间死亡,可以作正常退保处理。退保时将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服务费后,按规定的退保利率计息退还个人或法定继承人。  (2)非正常退保:非正常情况原则上是不允许退出保险。个别坚持要退出保险的,只退还保险对象个人缴纳的保险费(扣除管理服务费、不计息)。根据个人不参加养老保险集体不予补助的原则,原已计入个人名下的集体补助不予退还,计入基金。  被保险人(或指定收益人)要带《缴费证》和有关证明材料(如农转非、死亡等材料),到保险关系所在的乡镇农村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由申请人填写《退出保险申报单》。县(区)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复核后,按规定核算退保金额,填制《退保通知单》,办理退保,终止保险关系。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养老保险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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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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