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在16年得查出癌症,身体有时候不舒服就没身体有时候不舒服,就没有去上班,也没有开病假条。今年今年断断续续,休了有16天。请问企业可以开除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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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在16年得查出癌症,身体有时候不舒服就没身体有时候不舒服,就没有去上班,也没有开病假条。今年今年断断续续,休了有16天。企业可以开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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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构成旷工的,单位有权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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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和单位协商去处理,被迫离职可以索要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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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能直接开除患癌症员工。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患病有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提前三十天通知后解除劳动合同。如不及时处理,企业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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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情况,常见的法律处理方式有:与企业协商、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如先尝试与企业沟通,无法达成一致再考虑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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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应开除您。操作建议:1. 与企业沟通,了解相关权益;2. 如遭不公正对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 仲裁结果不满,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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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