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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之前我买了一套房子,但是一直没有拿到房屋的产权证,所以说现在我想把房子卖出去,根本就没有办法我现在想要去开一个简单的产权证明来证明这个房子是我的,我想请问一下律师,产权证明是什么意思?应该去哪里开产权证明才可以呢?好

房产纠纷
2018-07-27 14:14: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知悉。房屋产权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之后,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产权证明应该去房产局开。产权证明书写范本如下:兹证明坐落在X省X市X乡(镇)X村XX地方的房屋情况如下:座向XX,数量XX间(套),结构XX,层次X层,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实用面积XX平方米。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是X、X、X、X。(可分别填写身份证号)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书》)编号为:XXXXX。最后,证明单位盖章并写上日期。谢谢!
  •   租赁的房屋被卖出之后,租房合同期未满可以继续租赁。这是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也就是说,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所有权的,该转让所有权的行为不影响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可以基于原租赁合同对抗租赁物新的所有人基于所有权的权利主张,直至原定租赁期限届满。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突破了债权的一般效力,有力地维护了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也有利于物尽其用原则的贯彻。
  • 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以登记为要件。如果是新房,由于存在开发商与第一手买主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手买主可以主张在可以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将房屋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手中持有文件,从法律上说,只是说明你对第一手买主有一个变更房屋所有权的请求权,只是一个债权关系,不是当然的物权关系。只有在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后,登记在名下,才能够确保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因此,这其中可能会有开发商或者第一手买主将房屋再次转卖并给其他买主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这样就无法取得房屋了。
  • 您好,产权不清,权属有争议的,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能出租;如果房产证属于第三人,需要您与房子所有权人进行租赁,如果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已经设置抵押房屋所有权的房屋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房屋,那么就不能出租。因此建议您与房主协商解决。
  • 您好,所谓的房屋产权证明,其实是指买房的人通过交易,合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可依法对房屋行使占有,收益,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的合法凭证。房屋产权证明可以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或者是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申请办理,且一般是免费的。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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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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