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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去外面办事的时候有人和我说口头合同也是有法律意义的,我觉得这个是有点不可信的,因为当时并没有什么人在现场可以作证,不知道现在口头合同行为地是哪里?要怎么确定呢?一般这个口头合同行为地有什么标准的吗?

合同纠纷
2018-06-08 10:01: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口头合同,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除非法律明确规定要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口头合同是否有效也是有条件的。至于您所问的"口头合同行为地",法律上是没有这一概念的,我想您想要了解的应该是若发生违约状况,该去哪儿的法院起诉。想要确定口头合同管辖法院不是很复杂,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等等。
  • 这个你要知道,口头合同行为地与书面合同一样,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1、承揽合同履行地为承揽方所在地;
    2、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 是,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 口头合同也要有证据的。。。。
  • 口头合同一般使用在即时结清、熟人之间、交易额度较少等一些情况。比如我们去超市买东西、去商场买一些商品、乘出租车、亲戚朋友之间的借款、临时雇工等行为都不会专门去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严格说来,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行为,都是用口头合同的形式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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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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