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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企业是劳务派遣企业,一般纳税人性质,大部分员工与A签订劳动合同; B企业也做劳务派遣业务,小规模纳税人性质,只有很少一部分员工与B签合同。 B企业是A的关联公司,或者叫合作公司,它们之间有部分项目会签外包协议(A外包给B),但其实两家公司关系很密切,A企业法人是B企业的财务总监,B企业的法人是A企业的大股东、总经理,两家企业的办公地点和人员其实都一样。 但是目前情况异常,A企业员工他们的工资、社保、扣个人所得税等等,都是B企业来实施(员工并没有和B企业签合同的情况下)。 请问A和B两家企业为什么要这么做?这种操作是否涉及到偷漏税? 另外以前A企业曾经为了应付检查批量私自补签了很多离职员工的合同(员工签名都是他们伪造的),这是应付什么检查呢?是偷漏税方面的吗?

劳动纠纷
2018-05-29 14:35: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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