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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8入职至今未转正,合同签的三年,今天总经理说要与我解除劳动合约,有补偿吗,且我怀孕8周左右,我要怎么样谈才能拿到补偿金

劳动纠纷
2018-06-23 18:07: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
  •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合同出现纠纷,关键在于合同的内容是否有相关的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根本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享有法定解除权;同时,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协商不成的,搜集有利证据及时的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这个问题要看他当时,注意当时这个措辞,就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她是不是在休产假,如果是,又是一个问题,如果不是又是一个问题,二是他是不是已经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是,那么单位无权解雇,如果要解雇,也必须协商经劳动者同意,并且依然要给予补偿,岗位的变更要看是不是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如果以怀孕解除合同未目的,那么肯定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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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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