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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家事业单位里面工作,但是因为我是聘用人员,所以好像不是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上说要跟我签订的,叫做聘任合同,我想请问一下什么叫做聘任合同呢,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呢?聘用合同是不是待遇就没有那么好呢?

劳动纠纷
2018-05-21 11:55: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从劳动合同原理讲,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聘用合同制与劳动合同制没有本质区别。但是,由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职责不同,决定了劳动合同制与聘用合同制在人员的录取和管理等方面有着明显区别。从事业单位现在尚在实行的制度来讲,即便是正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仍然要按照国家编制机构下达的编制限额聘用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提出辞职应经批准后方准辞职等。
  • 你好,聘任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具体区别有:1、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主体主要为事业单位。2、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企业的不是,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即可。3、事业单位是由国务院人事部对其进行监督,企业是由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监督。聘用合同的待遇会比劳动合同的好。
  • 原则上有价值的分类,主要看是否有编制。如果有编制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人事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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