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是老房子,之前卫生间房顶漏水,已经和楼上房东协商维修过一次,当时的情况是,维修人员过来说这种维修顶板漏水需要拆除我们卫生间吊顶。当时我提出来,如果拆除吊顶让楼上房东支付部分吊顶吊顶维修费用,他不同意,说只愿意支付补漏费用。后来,维修师傅说补顶板也可以直接从楼上卫生间地面部分进行向下打渗透补漏液补漏,只是效果会比从下往上打的来得差一些,不过也有9成把握补好。后来,我们协商决定用第二种从上往下补漏的方式。我也坦言说如果这次补漏效果不好,下次我愿意拆除吊顶补漏,并不另行要求支付吊顶维修费用。但是维修过后效果不理想。近期楼上漏水仍然很严重。我重新和房东电话沟通。他的回答是当时是我不配合拆除吊顶补漏。而造成补漏效果不好的情况。现在他不愿意承担再次补漏的费用。我想再次和律师咨询,关于此类维修事件,一次维修效果不理想,当事人是否有义务继续履行维修义务。再者,如果他执意不愿承担维修费用。我方是否可以先行请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维修时可以请物业或第三方见证情况和费用)。事后再向楼上房东索取。如果楼上房东不愿承担,我方是否可以通过适当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协调或直接上诉。因为维修费用可能也就几百块。如果上诉太麻烦也没太必要。请律师给予比较容易实现的建议。谢谢

房产纠纷
2018-05-13 09:28: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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