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关于旅游合同,一个月前与旅行社签了合同,旅行社也给了行程安排和注意事项,然后到了出行前四天,接到旅行社的出团通知和注意事项,景区的主要景点因为防火原因关闭,而且还是高原海拨高,之前都没提及,我就表示不愿去,二个原因:1,本来就是想去看主要景点,现在关了。2,因为海拨高,通知太晚了来不及吃药。最后票也退了,没去,而旅行社却要我承担旅行费用的10%的费用,合同上是有的。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在签合同前,其实这个主要景点已经关闭了,去年11月就关了,旅行社就隐瞒了,包括海拨高也隐瞒,现在就是想咨询一下,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