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问题,我现在工作的公司因准备上市,需要把我们现在工作的部门剥离出去,划入新公司(现在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哥哥,新公司法人代表是弟弟),我在公司工作了10几年了,现在公司要求我们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我签订劳动合同原工龄是否有效,原工龄需要在新合同里面体现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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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原单位支付之前实际工作年限的经济补偿金,然后再选择和新公司重新签订合同,或者离开另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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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解除,否则工龄归零。除非解除时赔偿款拿到才能与新公司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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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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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