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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家企业的员工。上个星期因为总经理要求我去外地出差,可是在客车上遇上了车祸,当时开车的司机因为喝了酒所以除了意外,所幸我的命保住了,公司给我按照工伤处理了,我现在有个疑问,请问工伤医疗期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谢谢了!

劳动纠纷
2019-07-14 12:51:4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一般是按照往日标准,一般你平常发多少,工伤的时候就发多少,除了绩效工资你领不到,其他的都一样,因为工伤是因公负伤,所以公司因为停职留薪,照样给你发同样的工资,这样才能做到合理合情合法
  • 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发放要点: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依法应该按劳动者平时的工资待遇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受伤,在工伤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所以,公司已经给你按工伤处理,所以,你在工伤医疗期间领的工资是和原来的工资一样的,不变。但如果工伤医疗期满就不一定了。
  • 工资照发。。。。
  • 正常工资,需要帮助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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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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