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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和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还约定的六个月的试用期,现在试用期刚刚过单位就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我觉得我并没有存在什么过错或者是对待工作不认真,但是他们现在就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劳动者多少钱呢?是怎么计算这个补偿金的呢?

劳动纠纷
2018-03-11 10:52: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或者是合同法的规定,你们的用人单位违反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你们是需要补偿员工双倍或者是几倍工资的呢,另外,具体的数额,要看你们的这个工作的时间,还有你的判平均的工资的情况而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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