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电促销员,在合资单位做了6年,上月5.12号后,商场闭店装修,我家里正好有事所以就在家里休息,当时我给经理说想辞职,但经理劝我做了6年,希望我好好干,正好商场装修要我先休息,把家里事搞完再上班。我就开始忙我家的事,谁知道这月8.9号的时候,代理我们公司劳务公司的负责人打电话要我到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我没签,就协商要我们见面谈,就昨天我去了,但我公司的人没去,劳务公司负责人打电话问我公司负责人,我听到我公司负责人要劳务公司人对我说是我旷工,而且一直找不到我的人,他们不出面,我只好回家了,走之前说好今天打电话我,但我公司没打电话,这种情况,我公司能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吗?而且还停发了我上月工资,我该怎么办?怎么讨回我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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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工作的年限较长,即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应该对你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借款是因为你违反劳动纪律解除,建议你聘请律师介入,依法维护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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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一般可以要求至少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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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但要给相应补偿。建议请电话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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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没有违反单位的劳动制度,单位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依据你每月的工资才能算出。如有需要,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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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