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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湖北黄冈承建一码头水工结构的劳务分包,含模板木方等措施项目,业主由于资金等问题引起多次停工,12月份监理撤场,省水运质监下达停工令至今,合同工期是2017年8月至12月31号,目前仅完成1/4工程量,我本人想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误工损失,业主不同意,请问该合同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解除

房产纠纷
2018-02-02 21:19: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单位需要赔付违约金
    你们现在需要发解除通知,具体合同有没有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以便于具体给你法律指导,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来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 可以根据协议及法律规定追究对方责任
  • 你好,合同纠纷,一般要以合同约定优先。所以怎么维权要看你的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或禁止性规定,就以合同约定为准。为便于更准确法律指导,建议来电详述案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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