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房到现在也没有办下来预售许可。我跟建筑商在07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开元B区都是个个建筑商在售房,说是开发商抵给他们的抵债房),当时约定在08年1月底交房。逾期不交,会按约好的比例赔偿。可是现在,因为电梯等等问题还没有完全竣工。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房屋验收证明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接钥匙,并且必须缴纳上物业费才可以领钥匙。并且,我们的合同也是各式各样。签的内容都不统一。请问,在开发商没有验收合格证明的情况下我们接了钥匙,会不会就是默认了他们的违规行为,以后就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我们的损失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