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0月15日签了云南某公司公司第三直管部海外的建筑项目,签合同时谈好的薪资试用期3个月是8000,满试用期1w+,由于公司存在避税情况签合同上的薪资写的是2000元,我当时没多想就签了。 可是入职至今12月28共发放2次工资,第一次11月30日发放3000元,第二次12月28日2433.77元。听说辞职后回国机票非但不报。如今四处询问薪资得到的结果是互相推诿。 本想过年再提辞职,因为施工单位一般过年都会结算工资。 但如今又担心工资被一拖再拖趁早转行。 请问公司签订的合同违法吗?不报销机票违法吗? 拖欠工资违法吗? 若违法 我该如何讨薪维权? 小弟在此谢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