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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于今年9月份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前半年为适应期。现提出辞职,但合同上有矛盾的地方:1、说乙方在适用期内可以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2、说鉴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在学期中期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不予办理,若乙方在学期中期擅自离开甲方,需承担甲方另请教师的所有工费。我现在已经口头提出了,今天也没去上班了,那我这个到底能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吗?要承担费用吗?谢谢解答

劳动纠纷
2017-12-05 1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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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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