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2008年入职该单位的,现月薪5000,上个月单位提出不再聘用我,又不想赔偿本人经济补偿金,于是上月开始每月只发本人3000元的工资,请问如果我现在继续在单位上班,单位也继续少发我工资,每个月只发3000,会不会默认同意此工资,我现在该如何得到自己的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17-10-18 12:56: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急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其工资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以凭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需要哪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后经济补偿金一定会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被公司辞退工资是离开时结算吗
3712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酒驾处罚标准
无证驾驶加酒驾撞死人怎么处罚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交强险赔偿标准
车辆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多少
交通肇事罪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肇事罪赔偿
交通肇事罪是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