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我家穷,父亲在农村花钱买了他叔叔的两间已近几十年的破土坯房(房前有一个20平米的庭院),双方在卖房协议上面签了字摁了手印,但是没有过户。好多年过去了,现在当年的房子政府已经纳入拆迁范围。我们都感到很高兴,因为政府给安排新房。今年夏天他年迈的叔叔突然上门来找我父亲,说他当年是“卖房不卖院”,强烈要求我父亲按照院落面积(20平米)支付给他补偿款.可怜我那没有见过世面的胆小怕事的父亲,在他叔叔的的强言下,竟然乖乖给人家写了“还款保证书”。请问律师我该如何帮助父亲处理这件事情。谢谢您的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