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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的时候说好正式工资是2800底薪加500的奖金,也就是3300元,发工资的时候却说奖金是看老板觉得你工作态度好就多给点,觉得你工作态度一般就少给点,总之就是发不了500,大概在百分之80左右,公司的规章制度里面写着的也是500奖金,他这样算违法劳动法的克扣工资吗?应聘的时候签订了一个月试用期的合同。试用期过了以后就没有再签订正式合同,我现在要求辞职还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吗?

劳动纠纷
2017-08-23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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