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卖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交了定金,现在因个人原因不想买了,卖家不肯退还定金怎么办?怎样才可以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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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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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个人原因不卖房屋,属于违约,通常情况下是没法拿回定金。
我国《担保法》的第8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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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则是无法要求返还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回定金,除非是卖家可以退回。
我国《担保法》的第8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这就是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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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单方违约,是可以不退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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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