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3年入职,单位从2010年开始给我缴纳社保,但至今都未按工资足额缴纳,我可以到劳动局申请补缴吗?从今年3月至今单位欠薪,可以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补偿金吗?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两项我可以同时操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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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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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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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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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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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补缴社保
追问:我去仲裁,仲裁说社保补缴要去社保稽查,而且有时效,从违法开始两年内。请问我这么多年的都可以补吗?要怎么个流程?仲裁说劳动仲裁和社保稽查不能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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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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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