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房管部门或规划建设部门投诉,如果经协商或投诉都无法解决,可以向法院起诉,装修不得拆除承重墙、外墙,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位置等。
追问:非常感谢您的答复。已经向居委、房管局、环保局都投诉过了,居委也跟楼下协商过,但楼下拒不整改。他当时可能也是了解了一些房屋整改的规定,所以厨房他只是用玻璃们间开,而没有起墙。房管局就是因为对方只是用玻璃门做了一个封闭式的厨房,说房管局没权利管。他们把客厅的大阳台间隔开,一边做厨房,一边做阳台晒衣服。真正原规划做厨房的地方,他们就用间板做了房间,所以我们所以现在投诉无门。请问:有没有一些房管局或物权法的法规条例是规定不得阳台改建厨房,而一旦改建,要罚款多少钱的条例或案例啊?
解答:你可以以利害关系人或被侵权人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去楼下业主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