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职员在职期间利用公司名义和公司客户私下交易,私自在其他厂家进货后卖给公司的客户,并收取了货款,这是否涉嫌犯罪,如是属于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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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他受了多少钱?数额达到10000元以上,是职务侵占行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可以这样理解: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包括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希望可以帮到您,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转一对一或来电咨询详细说清楚,有助于帮助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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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你们有其在交易期间的证据吗?如收据单之类的,只要是损害公司利益的即属违法,欢迎转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咨询,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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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员工是否盗用了公司的公章?是否动用了公司的资金?贵公司的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具体判断,但建议将此情况通报客户,以免后续出现问题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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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能涉及职务侵占罪。请问现阶段情况怎样了?员工的态度是怎样?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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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