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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要裁员,我是其中的一位。单位本月9日晚上口头通知我第二天不用再来上班,办完手续就可以走人,也没有书面通知书。我找单位理论,说被辞退应该出具书面通知书,并且给一定的赔偿金。但他们以种种借口推脱责任,并且说我是因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被辞退,所以没有赔偿金。 我没有和他们签合同(试用期过后,再三找过人事部门,但他们一再推委)。没有签合同,我还受劳动法保护吗?我的工作年限不够一年,是否能得到赔偿金?

劳动纠纷
2006-05-13 21:4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我是一个商贸公司下班的一名普通员工,我公司有个规定就是工资要隔月发,意思就是说3月份的工资要5月份才能拿到,要是我们要离开公司,不提前一个月说就没有工资拿.我想辞职,老板有没有权利扣留我的工资?我不想再在现在的公司上班了,但是我们公司有个规定,员工离开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老板,而且我们的工资是隔月发的,也就是说,我们3月份的工资要5月份才能拿到,这个问题是一直在捆饶我们很久的疑问,我们想走,但是要是不提前通知就没有工资拿,我们也没有签定合同,请问这样老板是否可以扣押我们的工资?我们迫切的希望知道?而且,我们的老板要是辞退我们从来不补偿我们,就是当天临时通知我们,我们这么才能得到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是不是不需要提前通知老板,当月当天就可以领工资走人?
  • 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劳动法保护。
    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金,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50%的额外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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