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的一家拳馆,我们5月22日跟青岛一家企业管理公司签订的预售合同,付了5000元定金,6月2日,青岛公司退还定金5000元,愿意赔偿,希望取消合同,但是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下来,对方只愿意赔偿200元路费。我们可以要求他双倍定金赔偿吗?还有为了给他们租房子,我们花了7600元,这个钱能让他们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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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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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可以主张的,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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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可以主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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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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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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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的 给您造成的实际损失都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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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