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的五金工厂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厂牌,有交社保,只有考勤记录。4月底提交辞职申请,到5月底被告知技术员工需俩个月的申请时间。因应聘时未说明俩个月的辞职时间段,感觉被骗了。我想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如果老板不批辞工,我要怎么处理比较恰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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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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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跟老板谈判,无法解决问题的话,建议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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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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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不需要批准,到期自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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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