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外的培训协议,是全英文版的,协议中规定在1-3年内离开公司需要按比例赔付培训费,但我参加的具体培训名称,课程没有在协议中体现,与培训班也没有签订合同,发票中只显示了培训费,请问这个协议有效吗?如果是公司主动辞退我,我还需要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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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是双方共同协商一致才签订,所以协议中约定培训费返还对双方均具备约束力,应当遵守,如果主动在合同期限内提出辞职必须赔偿,如果公司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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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协议提交专业律师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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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什么样的培训。如果单位没有真实支付培训费,那么你就不用赔偿。PS,本人擅长处理英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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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