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在海外开的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产生劳资纠纷,该去哪个部门维权?那个中国人是河北的,我目前在北京工作,没有去他的海外公司。前期扣押护照,不给办理签证,语言不通没办法在当地维权。大使馆意见是去那个人当地公检法,劳务仲裁,可是去了公检法都不受理。都是推到其他单位,这个应该去哪个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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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向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老板承担未签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但未满一年)的双倍工资补偿,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追问:我们去国外用的不是工作签证,海外那也不会保护我们的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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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可以尝试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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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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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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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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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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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再次协商不成,可以先向北京市内的劳动保障部门(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应情况、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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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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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