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父亲与别村村民签订了一份房租买卖合同,将我家的一个平房卖给了对方,这个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我父亲20多年前,一直租村委会的一间房子经营一家修理部。09年拆迁将村委会的房子拆了,父亲在村委会对面建了一栋房子继续经营生意。近几年生意不好,一直闲置,去年将此房以1万元卖个别村刘谋签署了一份卖房协议。今年区里要将那栋房子拆掉,问房子是我父亲的,就不拆,父亲说是他的,随后他去区里做了登记。此房没有任何证件,村里可以证明房子是父亲的。刘谋现要8万当初的建房款,但父亲觉得要不了8万。降价没有达成和解。1我想问现在如果区里拆这个房子,补偿安置房会给谁?之前的协议是否有效2.另一方会不会得到什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